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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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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9年10月22日)

深教基字〔1999〕26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

  现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由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机构,都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教育局和镇教办是所辖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主管机构。

第二章 入 学

  第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提供本辖区内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学位,并确定各中小学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第五条 小学招收本服务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级中学接收本服务区范围内受完规定年限的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就读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应予以接收。

  第六条 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小学或初级中学应予以招收;不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第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第八条 凡符合市政府规定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作为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予以接收。

  第九条 小学、初级中学不得拒收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或未达到规定的在校最高年龄的本市户籍户口(含蓝印户口、持深圳市人才居住证人员子女,下同)未成年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复学的本市户籍户口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劝退和开除学生。

  第十一条 小学、初级中学均实行秋季始业制度。

第三章 学 籍

  第十二条 由市、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的小学、初级中学一年级新生(含借读生),学校应及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本市户籍户口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借读生取得临时学籍,学校应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并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第十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档案及学校资料包括:

  (一)《学生学籍表》;

  (二)《广东省小学(初中)学生学籍登记表(供录入计算机用)》;

  (三)《在校学生名册》;

  (四)《流动学生名册》;

  (五)《毕业生名册》;

  (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统计表》(小学填“表一”和“表三”;初中填“表二”);

  (七)《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供录入计算机用)》;

  (八)《学校综合情况登记表(供录入计算机用)》;

  (九)《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初中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按以上表册单独造表。

  所有表册由省教育厅统一样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表册的填写要求及管理

  (一)《学生学籍表》:在学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建立,并按班级装订成《学籍册》。《学籍册》应有目录、《学生学籍表》及《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册中人数应与班上实有学生数完全相符;《学籍册》要按时填写有关内容;学生异动情况必须在册中作记录,辍学和死亡学生的学籍表放在册后保存,转出学生学籍表原件带走,复印件保留在册中,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学籍资料应带入复学班级继续使用,复印件留在册中;《学籍册》由学校保存,学校不得擅自毁掉或重建学生档案及学籍材料。

  (二)《在校学生名册》:学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建立。其中小学一式两份,经区教育局(或镇教办)验印后,学校和区教育局(镇教办)各存一份;初中一式三份,经区教育局验印后,学校、镇教办、区教育局各存一份。异动情况必须在册中作记录,每学年送区教育局审核。《在校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学校不得擅自毁掉或重建。

  (三)《流动生名册》:每学年一册,开学初建立。如有学生异动,应及时登记。区教育局(镇教办)每学年要对学校学生异动情况进行验核。

  (四)《毕业生名册》:在学年末建立,由学校保存。

  (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统计表》:每年9月中旬由学校填报,经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六)《广东省小学(初中)学生学籍登记表》、《学校综合情况登记表》和《广东省小学(初中)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由学校在开学初填写好,并用省教育厅提供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软件)》(国家教育部编制)录入计算机,在开学一个月内传送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传送到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录入时须在生源类别一项中根据学生的学籍类别注明“正式学籍”或“临时学籍”。

  第十五条 学校对取得学籍(含临时学籍,下同)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统编号。每位学生的统编号一经编定,前20位不作变更,直至该学段结束;学号应与学生所在班级编号保持一致;各类表册均以统编号为序。

  第十六条 学生学籍档案中的姓名不得任意改换;确需改换的,须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资料和更改有效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学校统一在学期初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市属学校到市教育局办理。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配备专责的学籍资料管理员,负责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并配备学籍管理专用的电脑设备。


第四章 转学、休学、复学

  第十八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予以合理安置,并报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学前办理。初三下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非户籍户口学生回内地参加中考除外)。

  第十九条 学生转学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二)在读学校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

  (三)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具同意接收回函;

  (四)在读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回函报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五)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第二十条 学生转学后(含区内、外转入、转出),原转出学校的统编号不作变更,带入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根据原学籍资料重新建立学籍档案(原学籍保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需休学1个月以上的,须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在报经区级以上教育局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书。休学时间超过3个月的,复学时学校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将其编入相应年级。

  休学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样式、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结束前,学校根据本学期内学生转学情况,填写《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并附上转学审批资料及转入地的接收回函,然后按行政管辖范围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或区教育局备案。手续不完备的视为非正常流动生。

  第二十三条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在每学年结束前填写《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将本学年内学生转入、转出情况报市教育局。

第五章 升级与留级

  第二十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每学年学习任务后一律随班升级,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安排其留级。

  第二十五条 初级中学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包括已经获得初中毕业资格或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学习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经全面考核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小学报镇以上、初级中学报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六章 考 勤

  第二十七条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在班里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籍表,并填入学生手册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九条 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后报教导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后报校长审批。请假批准后,请假单应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过期不办者作旷课处理。

第七章 学科成绩考核

  第三十条 学校应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科成绩进行考核时,应以国家或省颁发的各学科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并着重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掌握、运用和综合应用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科成绩考核分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

  学期或学年结束前,由学校组织学期或学年考试。学期考试只考本学期所学内容。学年考试考一年所学的主要内容,重点放在第二学期所学的内容。

  小学不设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升学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除中考外的任何跨校性的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的考试。

  第三十二条 学期和学年考试科目的成绩采用等级制或百分制;考查科目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第三十三条 因病不能参加学期或学年考试的学生,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提出申请,经班主任、教导处批准后,分别情况,准予免试部分或全部学科,或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免试学科的学期或学年成绩,可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评定。学科学年成绩评定不合格的学生,均由学校组织补考。

  第三十四条 对学生各方面的考核成绩,学校应分学期记入学籍表,并填入学生手册通知学生家长。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五条 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对某一方面成绩显著者,也应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年结束时由学校正式授予称号,颁发奖状或证书,以资鼓励。三好学生的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七条 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三十八条 奖励或惩罚学生,都须经学生评议、班主任提出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惩罚学生还应听取家长意见)后,送教导处报校长审批。

  第三十九条 对受处分的学生应继续进行教育,不得歧视。处分满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学生,经过讨论和批准,可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的决定应通知家长并予以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第九章 毕业、结业、肄业

  第四十条 小学、初级中学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要求并修完规定课程和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有半数以上学科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经(市、区)教育局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小学学段不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情况均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予以注明。

  第四十一条 《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全省统一格式,由市教育局印制。

  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由学校填写盖章后送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凭入学新生名册、三年流动生名册和毕业成绩册验印)。无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无效。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我市此前所作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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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底常态磨损特征再现的研究

兰绍江


鞋印,是在犯罪现场上出现率较高的一种物证。通过对鞋印及嫌疑鞋子形态特征的检验和评断,可以确认到过现场的鞋子。这些物证及经检验作出的鉴定结论,在刑事诉讼中都是重要的间接证据。然而,有的犯罪分子作案后,将当时穿用的鞋子丢掉、毁坏,使侦查机关无从提取嫌疑鞋以供检验;有的故意破坏鞋底表面形态特征 (如:用烧、烙、挫、切、挖等办法),使该鞋子完全失去检验条件;此外,有时因侦查工作延误时间过长,提取到的嫌疑鞋又经长时间穿用或修理,使鞋底原有形态特征面目皆非,给检验造成很大困难。因此,研究鞋底表面某些可以再现的特征,并通过再现这些特征的方法为证实犯罪、揭露犯罪人提供新的间接证据,是侦查实践急待解决的问题。而且,目前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鞋底表面可能再现的特征只能是反映人身固有特性的常态磨损特征。本文仅就鞋底常态磨损特征的同一认定价值及其再现的可能性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一、鞋底常态磨损特征的概念及其价值
目前,鞋印检验中所利用的形态特征,依其形成原因可分为三类:
1·在鞋底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特征。如:花纹的种类、布局,鞋底表面细小花纹的分布和特殊形态,制作中形成的气孔、注料痕,切边时形成的表面花纹的特定分布及流向等等。这类特征的特定性很强,可以做为同一认定的重要依据。但这类特征依附原来的特定鞋底而存在,一旦失去这双鞋子,则无法予以恢复。
2·在鞋子穿用、修理过程中由一些外在偶然性因素作用而形成的特征。如,割划痕、缺损、补丁、烧灼痕,鞋丁等的分布、位置、形态。这类特征的特定性极强,在同一认定中的利用价值最高。但这类特征均为若干偶然性因素随机组合作用的结果,再现形成这些特征的条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恢复再现这类特征亦不可能。
3·人在穿鞋行走运动中形成的鞋底磨损特征。磨损特征是人在行走运动时,鞋底同地面相互摩擦作用的结果,它在同一认定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在天津市公安局查阅的159件鞋印鉴定统计,运用磨损特征进行同一认定的有92件,占57.9%,其中单纯以磨损特征作为同一认定依据的84件,磨损特征与其他特征结合运用的8件。
在鞋印检验实践中,又可将磨损特征依其在其他鞋底上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和出现率的高低而分为两种,
(1)种类特征 (或称一般特征)。包括磨损的程度、部位和一般形状。
(2)特定特征 (或称细节特征)。包括:
特殊 (罕见)的磨损形态;
几处磨损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
因磨损而形成鞋底花纹深浅的变化;
因磨损而形成鞋底花纹表面形态的变化;
磨损部位内残留鞋底花纹的分布和数量;
磨损部位周围边缘花纹的形状和分布;
磨损部位以外的鞋底花纹的数量和分布;
鞋底附属物 (如绊、带、帽)因磨损而形成的变形;
因磨损形成的孔洞、缺损的部位及形态。
上述特征中,有一种是因外在的偶然性机械力作用,如攀登、跄擦等特殊动作或鞋底某部位凹凸变形等原因形成的特殊磨损,这种磨损不是在人正常行走运动中所形成的,称之为"非常态磨损特征"。另一种是人在穿鞋正常行走运动中逐渐形成的鞋底磨损,称之为"常态磨损特征"。人在行走运动时,鞋底表面沿地面滑动或具有滑动的趋势,因而在与地面接触部位产生阻止相对滑动的摩擦力。在摩擦力的作用下(包括凹凸不平引起的啮合、分子间的吸引、电荷转移而引起的静电吸引),鞋底表面物质颗粒逐渐脱落而形成磨损特征。
摩擦力的大小同正压力的大小成正比(F=KP)也就是说,鞋底常态磨损的分布同鞋底压力分布有直接关系。人在行走运动中影响鞋底压力分布的内在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脚掌的构造与形态
每个人的脚都由趾骨、跖骨、楔骨、舟状骨、距骨、骰骨、跟骨等二十六块骨构成支架,在其掌侧的深层、浅层有固定数目的肌肉和筋膜,表层被覆较厚的皮肤,共同构成脚掌侧的形态。每个人脚的构造虽然相同,但由于先天遗传和后天发育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各骨块及肌肉的个体形态产生差异,互相联结搭配也有个人特点,因而使各人脚掌侧 (包括趾、掌、弓、锺)各部分的表面形态呈现出许多差别。刑事技术部门在赤足印的检验中将人脚掌各部位形态分成若干种类,根据这些特征的综合评断可以进行人身同一认定。由于脚掌形态上的差别,使人在行走运动中脚掌作用于鞋底的压力分布图象各具特点,从而形成常态磨损特征的特定性。
2·行走运动规律
每个人行走运动都有自己的习惯特点,这些习惯特点的生理机制在于后天形成的大脑皮层动力定型。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各项运动都是在中枢神经系统复杂活动支配下的多环节运动。行走运动受各运动器官生理结构以及心理、训练、职业、年龄等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内外界的各种刺激依一定顺序反复作用于大脑皮层,逐渐形成一套比较稳定的神经联系系统——行走运动的皮层动力定型。在动力定型支配下,人在行走运动中的各个器官依照一定的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互相协调,成为习惯性的自律运动。这一运动表现为步幅、步态、步频等方面的个人特征,使脚掌压力分布图象人各不同,进一步形成鞋底常态磨损特征的特定性。
为进一步认识和说明鞋底常态磨损特征人各不同的特性,我们在安徽省淮北市和江苏省徐州市采取了500人的鞋印进行分析。
采样对象:500人均系18——25岁的男性青年战士。其中淮北武装民警、消防民警200人,徐州83230、83233部队战士300人。
提取方法:每人穿自己的旧军用解放胶鞋,鞋底均匀涂以油墨,以步行方式从预先准备好的纸张上走过。同时捺印赤足印及拍照鞋底照片,以备参考。
经用我们设计的"方格矩分析编码法",对上述500份鞋印的常态磨损分析结果表明,鞋底常态磨损具有人各不同的特征。根据磨损的部位、程度、范围、形状、互相搭配以及磨损的细节特征,可以对不同鞋的穿用人进行是否同一的检验。
利用常态磨损特征进行鞋子的同一认定,在实践中比较常见;运用常态磨损特征对两双鞋子的穿用人进行同一认定也有案例记载。如:1980年5月9日,甘肃省民勤县某公社XXX被杀案,在距现场104米处提取作案人抛弃的染有被害人血迹的旧布底鞋一双,后又在嫌疑人桑XX家中提取其平时穿用的旧布底鞋一双。经公安部126研究所痕迹室对两双鞋底常态磨损特征的部位、形状、大小及相互搭配关系等进行检验,确认两双鞋为同一人穿用。桑犯被逮捕后,供认了杀人及抛鞋的全部犯罪事实。
二、鞋底常态磨损特征再现的基础与方法
鞋底常态磨损特征的形成主要在于人身固有的脚掌形态和行走动作习惯,这些均为人身所固有的特性,并非鞋底本身的特性,也非外在机械力的特性。以上两种形成常态磨损特征的人身特性均具有相对稳定性。脚掌的表面形态以脚的骨骼、肌肉、韧带构造的稳定性为基础,除了生长发育、损伤等因素影响外,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人的行走运动动力定型的本质就是一系列固定联系的条件反射,这个动力定型一经形成,人在行走时,条件反射就会按固定联系依次再现,从而减轻皮质细胞的工作负担,这是大脑皮层的一种保护性本能。除非运动器官损伤、严重疾病或长时间训练,这个动力定型在一定年龄阶段内是不会有显著改变的。因此,每个人穿鞋所形成的鞋底常态磨损特征具备相对稳定性。也就是说,同一个人即使换穿了鞋,只要鞋子种类相同,穿用条件相似,所形成的常态磨损特征应当是相同的。因此有可能通过模拟实验的方法使常态磨损特征在另外的承受鞋底上再现。
在实验中,除了将常态磨损特征的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做为理论依据外,还须考虑它在承受体上的反映性问题,也就是要考虑鞋底表面花纹结构和材料性质对磨损特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模拟实验时,应选用与原鞋的种类、型号、花纹结构一致 (或极为近似)的实验鞋。
此外,用普通的鞋子进行模拟实验,需数月、甚至数年之久,这样就丧失了模拟实验的实用价值。因此必须制作软质模拟鞋底,附着在选定的实验鞋底上,以便在很短的时间内再现穿用人的常态磨损特征。
1、模拟鞋底材料的选择:
模拟鞋底需要在柔韧、弹性、细腻、稳定等方面同真正的鞋底近似,同时其耐磨强度又很低。经多次实验证明,用乳剂型聚氯乙烯增塑糊较理想。聚氯乙烯 (PVC)树酯是一种价格便宜、性质稳定的高分子聚合物,加人高沸点的有机物——增塑剂可使之变得柔软而有弹性,增塑剂加得越多,塑料成品越柔韧。根据需要加人适量的填料 (如石膏粉或炭酸钙),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降低其耐磨强度。PVC树酯同增塑剂的相溶性取决于二者之间的溶解度参数,溶解度参数越接近,相溶性越好。因此我们选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做为增塑剂 (PVC溶解度参数9·5,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溶解度参数9·4)。聚氯乙烯属于热塑性塑料,需要一定的温度固化成型。增塑糊在800C时开始胶凝,温度继续上开,塑化开始,随着温度的升高,物料渐渐发挥出其良好的物理性能,到160oC左右可以完全塑化,各种物理性能 (包括耐磨强度)达到最优。温度继续升高,PVC将会分解焦化。因此,必须适当控制温度,使其达到所需的性能。经多次实验证明,较理想的成型温度为12OoC左右。
2、制作模拟鞋底的方法:
(1)制作鞋底模型:根据实验鞋 (或现场鞋印)选择好种类、型号、花纹相同的鞋作为正模型;以备复制负模型。再准备一个木制长方形模型(或就地挖长方形土坑),其长、宽、深度要适合于一个鞋模大小,内衬纸。将石膏液调好倒入木模型内,刮除气泡和杂质。在正模鞋底表面涂以油脂 (如DBP或食用油)作脱模剂,然后轻轻压人石膏液中,待鞋被石膏粘住后即可放手。凝固后,取下鞋子,将制成的鞋底负模型晾干备用。
(2)准备原料:
底料配制: 乳剂型PVC粉末 100克
石膏粉 (硫酸钙) 50克
DBP lO0毫升
以上材料充分混合搅拌成糊。
衬料配制: PVC lO0克
DBP lO0毫升
官员缘何热衷于“豪华葬礼”

杨 涛


从4月16日开始操办到4月19日早晨出殡,一场豪华葬礼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无论是百余台高档轿车的蜂拥而至,一个个看上去很厚的“随礼信封”,还是高高搭起的6座“舞台”,卖力演出的5支乐队,都让亲历这场葬礼的人们知道了什么叫做奢华……“ 有啥不如有个好儿子!”对于段老汉的儿子——辽阳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段庆礼,村民们这样评价着。(《辽沈晚报》4月21日)
人们常常说:“厚葬不如好养”,然而,一些官员、权贵和富翁们在父母、长辈生前并不关心,却热衷于在其死后大张旗鼓地举行豪华葬礼。陕西省延川县一名镇党委书记在他人承包的果园里强行为岳父修建豪华坟墓,该坟墓完全用红砖垒成,有近3米高,四周镶嵌有石雕麒麟,坟墓占地六七十平方米,周围还栽植了一圈柏树;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某一家在进出该村的唯一一条道路上大摆筵席,为其父亲操办丧事,堵塞交通。如此事例,不胜枚举,那么,这些官员们何以如此热衷于豪华葬礼呢?
中国有句古话说:“无利不起早”,这话不仅针对大张旗鼓地举行豪华葬礼的官员来形容很贴切,对于那些卖力来吊丧的人来说,一样贴切。那么,官员们的“利”在那呢?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还乡”的形式很多,但用豪华葬礼形式来“还乡”却是最有效的一种之一。豪华葬礼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去,钞票打捆,觥筹交错,鞭炮威震四方,摆出了威风、摆出了人气、摆出了富贵,撑足了官员的面子,何乐而不为?
当官不仅要有权,还要美名,“孝”是中国传统美德,官员那个不想争个孝名。然而,官员平时为名为利,勾心斗角,四处应酬,那有时间回老家,给父母嘘寒问暖,“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挺多也就是给些钱,坐上几分钟,“孝心”如何体现?于是,聊以用这豪华葬礼来传告四方,其实,官员们还是个大孝子,能让父母在天堂上享福。
当官了,要想日进斗金,倒不是很难的事实,但是,总是要有个名目,那样收起来才心安理得。更重要的是有个名目,比如生病住院、儿子结婚、父母葬礼等等这些好名目,那就可以说是“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洗去“受贿”之嫌,顶多是个违纪问题而已。所以,必须将葬礼搞得豪华些、隆重些,那就可以将信息传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更多的人来送礼。手下人来送,有求于你的人也来送,不亦乐乎。你看段庆礼父亲的葬礼上,不断穿插着主持人的声音:“太子河联社某某赏金5000万”、“某集团赏金5000万”(当地葬礼的习惯,主持人将赏金扩大10万倍),礼金越来越多,热闹不已。
再有了,葬礼搞得豪华些,接受更多人的进贡,也是个检验队伍的好时机。看看那个人来送礼,并且送得厚,走得勤,帮忙帮得到位,车子来得多,就可以看出那些人其实对自己忠心,是自己人“铁杆”。如此一来,可以为以后选拔“人才”、拉帮结派打下基础,真是一举多得。
以上是官员们热衷于豪华葬礼的原因,那么,那些在豪华葬礼穿梭不息、奔前走后,奉上重礼的某些人又是什么心态呢?
一是借机进行长期投资,放长线钓大鱼。对于下属来说,让领导得利,就能更加记着自己,以后提拔重用,就能优先考虑;对于商人来说,预先投资了,以后在工程发包、物质采购等等方面就不能不得到关照,或者是以前官员就帮助过自己,送钱有行贿之嫌,如今借此机会“洗钱”,感恩图报,但又不是直接的权钱交易。二是表明自己与领导是一条心,站好自己的位置。平时向领导献忠心机会不多,领导的亲属葬礼上就是一个好的表现自己的平台,有些人礼包得特别重,鞍前马后一手操办,更有些人伤心难受,如丧考妣,如此一来,领导印象更深了。
官员们的亲属的豪华葬礼,各色人等,纷纷登场,各有心计,为名为利,而“逝者长已矣”,这种豪华葬礼其实与死者无关,只是生者的舞台而已。
只不过,这种豪华葬礼劳命伤财,扰民占地,更为重要的是在进行一种公开的腐败,败坏了党风、政风,让群众议论纷纷,意思很大。因此,这种官员的亲属的豪华葬礼就是一封腐败的公开举报信,各地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学学辽阳市纪委一样将豪华葬礼当成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反面案例,好好查一查,严肃处理。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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