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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4:13:00  浏览:89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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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中青发[1999]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

   1999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也是全团贯彻落实团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开局之年。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密切配合各类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报道共青团工作,为共青团工作实现跨世纪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新闻出版单位的管理工作,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年报刊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新闻评奖机制,推动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

   一、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团十四大和团十四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共青团的重点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今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指示,按照团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抓住重大契机,做好共青团宣传报道的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围绕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团结带领各族青年为实现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光荣使命,重点宣传各地通过组织青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帮助青年牢固树立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维护社会稳定,坚定不移地跟着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和经验。宣传各级团组织注重提高团干部思想作风素质及各地团组织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典型和经验。宣传全团结合工作实际所形成的学习理论、学习现代经济知识、学习科技知识和学习历史的新气象。二是围绕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的系列活动,重点宣传改革开放20年来共青团组织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宣传共青团组织用青年典型引导青年,充分发挥开风气之先作用的教育实践。宣传共青团在支持和鼓励各行各业青年参与科技创新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三是围绕建国50周年庆典活动,大力宣传共青团带领广大青年在企业改革、农村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四是以迎接澳门回归和新世纪的到来为契机,重点宣传共青团带领广大青年开展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共青团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做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全面振兴而奋斗的实践。

   3.加强新闻协调和新闻策划。一是加强新闻协调。团中央宣传部将定期给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提供《共青团季度重点工作报道计划》。团中央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团委要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将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通报团中央宣传部,团中央宣传部汇总后报书记处,拟定下一季度重点工作报道计划,送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团中央宣传部不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对重大活动进行专门协调。各省级团委要指定专人作为“新闻宣传联络员”,围绕团的重点工作收集新闻线索,主动报送团中央宣传部。二是加强新闻策划。结合全团的整体工作,选取导向正确、新闻性强的题材,报经书记处审定后,策划重点报道。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杂志是团中央的机关报和机关刊,要进一步加大对共青团工作,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工作报道的力度。

   4.加强对新形势下新闻规律的学习和研究。为确保新闻宣传达到预期效果,要注重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规律的研究。要在新闻规格,新闻背景,新闻创意和新闻艺术上狠下功夫。青年题材要有青年特点,不要就团论团。要着眼于广大青少年和社会需求,努力探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律,不断把共青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动青年报刊走健康发展的道路

   1.青年报刊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今后一个时期,青年报刊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共青团工作和广大青年的生动实践为基础,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共青团事业发展和青年一代建功成才服务。舆论导向是事关报刊贯彻党性原则、事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问题。各级团组织和青年报刊领导班子要强化对舆论导向的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政治家办报”的原则,要形成防范和纠正在舆论导向上出问题的有效机制。在宣传报道上,要与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保持高度一致,要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法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坚决禁止刊载有颠覆国家、反对党、破坏法律、泄露国家机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凶杀淫秽、妨害司法机关审案等内容的稿件。涉及到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文章、图片,有关省部级干部的题材、军事题材、“文革”题材、台港澳的题材,要按规定送审。报道社会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要持慎重态度。进行舆论监督要树立正确的舆论监督观,注意把握好度。舆论导向出现偏差时,青年报刊和主管主办的团组织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2.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报刊的领导,高度重视青年报刊工作,做到全团办报。这是党的报刊工作中“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思想在共青团报刊工作上的体现。各级团组织既要加强对青年报刊的政治领导,把握好舆论导向,也要研究和支持青年报刊走市场发展的道路,做到管理和服务并重。各省(区、市)和主要城市团委的一把手要同青年报刊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克服对青年报刊重视不够的倾向。注意研究青年报刊,按照新闻出版规律管理青年报刊。同时,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报刊团结、教育、引导青少年的积极作用,为共青团事业和青少年成长服务。要加强青年报刊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青年报刊工作者队伍。同时,做好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杂志的发行工作,是贯彻全团办报思想的一个重要工作。全团上下要提高认识,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发行任务,进一步提高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和全社会的影响力。

   3.目前全国100多家青年报刊中80%以上由共青团主管主办,40以上是共青团组织的机关报、机关刊。青年报刊作为我国报刊界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进入90年代后,青年报刊面临激烈的竞争,处于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转变的过程,存在各种各样的困难。如何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年报刊的发展,成为各级团组织和青年报刊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的经营模式必将被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管理模式所取代。青年报刊只有加快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实现事业发展。要科学规划定位,适应报刊业地域化和对象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一定地域特定青少年群体的需求。要适应报刊产业化和集团化的发展规律,尽快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提高报刊管理水平,实现报刊机制创新。

   三、建立和完善新闻奖励体系和评奖机制

   新闻评奖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资源,是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一个激励、导向手段。目前,团中央关于新闻宣传的奖项有三个,一是“五四新闻奖”评选,由团中央和中国记协共同主办,是经中宣部批准的常设全国性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面向全国新闻单位;二是青年报刊“好新闻、好作品、好活动”评选,由团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报刊管理司和中国青年报刊协会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面向团属报刊为主的青年报刊;三是“全国优秀青年报刊工作者”评选,由团中央主办,是共青团系统常设的新闻出版奖项,每五年评选一次,面向青年报刊的记者编辑和经营管理人员。这三个奖项对象、范围不同,各有侧重,形成了以五四新闻奖为龙头的全团性的新闻评奖体系。“五四新闻奖”的初评组织单位是各省级团委宣传部,“全国优秀青年报刊工作者”候选人由各报刊经省级团委宣传部批准后推荐,今年起,青年报刊“好新闻、好作品、好活动”评选的推荐作品也要经各省级团委宣传部审定。各省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各奖项的初评组织工作。要精心挑选,努力发掘青年新闻报道领域的精品力作,参评作品题材要丰富多样,要充分反映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青年领域的新事物、青年一代的新风采和共青团工作的新格局。作品形式要多样化,文字、图片、电视、广播要兼顾起来,抓好重点报道和深度报道。通过精心的组织工作,真正提高参评作品的质量,提高奖项的科学性、权威性,创出奖项的品牌。各省级团委要加强同当地记协和有关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团委也应建立自己相应的新闻奖项,逐步形成良好的评奖工作机制。要把评奖的过程办成一个激励、提高的过程,通过举办有关评奖的座谈会、学习班、研讨班等,开展共青团新闻宣传学习研讨,推动团的新闻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培养新闻宣传人才。要充分认识新闻奖项作为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资源的作用,以办事业的方式做好新闻评奖工作。

   以“五四新闻奖”为龙头的共青团新闻奖励体系,对繁荣青年题材的新闻创作,推动共青团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省级团委要进一步发挥新闻评奖的激励、引导功能和社会影响。通过多种形式,调动新闻工作者宣传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新闻单位和全社会关注青年和青年事业良好氛围的形成。

                              共青团中央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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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复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折征代金和财政粮食的作价问题的函

财政部


财政部复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折征代金和财政粮食的作价问题的函
财公[1961]59号

1961-06-26财政部


广东省财政厅:
  6月8日来函悉。关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后,在经济作物地区和缺粮大队,农业税折征代金以及拨交给粮食部门的粮食作价问题,兹复如下:
  (一)经济作物地区的农业税,缴纳实物有困难的可以折征代金。经济作物尚未提价的,仍按提价前的粮食价格计算;已提价的,按其提高价格的比例计算粮食作价,但是不得超过粮食提价的幅度。对缺粮而有其他农副业收入的生产大队,折征代金的粮价,亦按提价前的粮食价格计算。
  (二)财政部门拨交给粮食部门的粮食,应当按照提价后的实际价格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可与当地粮食部门协商办理。
财政部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通知




呼政办发[2000]1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市建管局制定的《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O年十月十一日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管理局(2000年9月26日)
第一条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呼和浩特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新建、改建、扩建混凝土构筑物的,须按本办法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 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限制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凡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对施工企业征收发展散发水泥专项资金,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建筑面积、预计袋装水泥用量每吨预征收2元。
第四条 为了鼓励扶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凡交纳了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施工单位,使用散装水泥量超过总量50%以上,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工程项目决算实际使用散装水泥量,按预征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每吨2元给予返还。
第五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专项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征收与返还由市建管局按建设项目统一进行办理。
第六条 散装水泥销售单位应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提供散装水泥储存罐,并按施工进度随时保证水泥使用的数量。
第七条 水泥生产企业和散装水泥销售单位必须保证散装水泥产品质量、供货数量和服务质量,对水泥生产企业和散装水泥销售单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市建管局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颁发散装水泥准用证,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并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社会服务信誉差的散装水泥经销单位随时取消准用资格。
第八条 在使用散装水泥时,施工现场的不同水泥标号的散装罐应设置明显标志,应有专用的计量器具,保证施工水泥计量的准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建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